法官怼刑辩律师:你到底懂不懂刑事诉讼法?
更不要说此后最高人民法院《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》(法释[2021]12号)规定的在线开庭的“双同意”原则。如果王法官说后者不适用,那2016年的和2020年的规定总是适用的吧?公然违反,到底是谁不懂法?
随后,主审法官王法官认为案件很简单,没有召开庭前会议的必要,可是辩护律师李雨霞当庭提出了公诉人回避,她又质疑怎么在之前不申请。“辩护人啊,你到底懂不懂刑事诉讼法?”就是在此时脱口而出的。
审判阶段申请回避的权利,法官要求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去提,这是什么逻辑?审判阶段才发现的回避理由,怎么未卜先知到审查起诉阶段去提呢?庭前会议是干什么的,不就是解决这些程序问题的吗?你不召开庭前会议,不解决这些问题,严重失职,怎么还有脸怪起律师来了?刑事诉讼法,是这位法官制定的吗?还是她具有解释刑事诉讼法的大权?
我还注意到,在辩护人发言没有完的时候,法官都是粗暴无理地予以打断,完全不尊重辩护人。那种傲慢的不耐烦的态度,完全把自己当成了法庭上的土皇帝,“我要你把一页纸的内容概括成一句话……”这是尊重律师的辩护权吗?
法官又说了一句:“应当是必须吗?”辩护人反问:“应当不是必须吗?”然后法官居然要求辩护人重新去读书。那我倒是建议王法官去母校西北政法学院重新回炉一下,再问一下当初的老师:“应当是必须吗?”作为已经毕业了二十多年的法科生,作为刑庭副庭长,是不是基本的法理都还给老师了?
还有一个插曲,是针对辩护人要求告知审委会成员的申请,王法官的回应是“这是法院审判的机密”,何时审委会成员成了审判机密了?辩护人做无罪辩护,案件有可能上审委会,审委会成员也是审判人员,当然可以被申请回避,要求知道审委会成员名单不是正常权利吗?哪个老师教你这是审判机密的?
这个案件,让我见识了基层法官在庭上颐指气使的样态,而这也是很多当事人所见到的常态。这位法官当年踏入法院大门时,曾写过一篇《假如我是当事人》的文章,不知道这么多年过去了,她想起来是否会脸红?
这个案件后来被中院发回重审,原审法院还在追查这个视频是谁流出去的,竟然还打电话去追问律师。这不是中国庭审公开网的视频吗?如果我们的庭审都是公平公正的,又何惧人家评论呢?这种视频,不仅应该全国法院系统学习,而且应该让全国法学院的学生们都观摩一下,这样才能真正让所有法律人知道刑事诉讼的真实生态。